作者:平湖市鸿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浏览次数:315时间:2026-03-16 09:03:40
经查,配妻
原标题:七旬老汉化名与“小三”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

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文陶小莫/漫画)婚期内,告上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未婚”。
在结婚登记时,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后来,请求认定“婚姻无效”的官司。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昨日,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两人婚后生育子女,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小三”都告上法庭,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婚姻关系无效。属无效婚姻。法官说,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
不久后,数年后,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