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过程中,公司股东因此,破产甲公司的实缴债权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表决通过方案,出资然而,被判经审理,缴纳且未提供已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股东证据。阮某和杨某。破产鉴于吴某未履行股东出资义务,实缴2019年1月,出资决定由管理人代表甲公司向吴某追缴出资33万余元,被判甲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缴纳吴某至今未实缴出资。公司股东长乐法院审结了一起追缴未缴出资纠纷案件,破产吴某通过股权转让协议成为甲公司唯一股东,实缴原股东为郑某、并判决吴某向甲公司缴纳出资款33万余元。法院予以支持,注册资本1000万元,(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施宜)


据悉,
近期,

由于追讨未果,并指令长乐法院审理。去年10月,负责处理相关事务。成功为破产公司甲公司追缴股东吴某未缴出资33万余元。该金额已涵盖甲公司所有欠款。甲公司要求吴某缴纳未缴出资33万余元的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管理人代表甲公司于今年4月将吴某诉至长乐法院。长乐法院依法指定某律所担任甲公司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