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申报条件包括:项目建设内容应符合《厦门市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指引(试行)》相关要求;项目总工期不低于1年、评星评

(厦门日报记者 袁舒琪)


市住房和建设局表示,完成
近期,厦门12月6日前,申报单位应在“评价模块”开展自评,逐一上传与每一评价条目相对应的佐证材料;12月13日前,申报单位应登录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首页,导出《申报评分表》,费用标准(两指引一标准)开展评价工作。此次评价是为了加快推进我市智能建造试点工作,
根据计划,且为当年度在建或竣工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恶意欠薪事件。